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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于2022年6月22日发布的最新通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用户对于在内地申请保全和裁决的承认执行将有新的路径。

2022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二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通知》(“通知”)。根据上述通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是其中一个被纳入中国国际商事法院(“CICC”)“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一站式平台”)的第二批仲裁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试行)》,HKIAC被纳入“一站式平台”意味着由HKIAC处理且争议金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案件或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CICC申请临时救济和/或执行仲裁裁决。这为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提供了比现有制度(即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和裁决的承认执行)可能更有效率的新路径。

HKIAC被纳入一站式平台标志着香港作为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的持续重要性。

Client Alert 2022-18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