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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点
  • 自2023年10月12日起,根据欧盟新的外国补贴条例(FSR),在欧盟进行的并购交易可能会触发欧盟委员会(EC)的一项新的强制申报。不进行申报(或提前进行交易)可能会导致高额罚款。此外,对于参与公开招标也制定了类似的规则。
  • 外国补贴条例项下这一新的申报义务将使受国家支持的投资者(包括国有实体和主权财富基金)在欧洲开展并购交易的交割程序更为繁琐,FSR申报是欧盟和国家层面的反垄断、外国直接投资以及适用的行业特定规则(例如能源行业)项下的现有申报之外的额外申报。
  • 策略性、协调并及时进行规划和准备是遵守外国补贴条例(以及反垄断、外国直接投资和其他监管申报义务)的关键,以使并购交易进行交割的审批流程能够顺利完成并确保未来交易方式的一致性。

背景

自2023年10月12日起,根据欧盟新的外国补贴条例,欧盟境内的并购交易可能会触发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强制申报。类似的规则也适用于参与欧盟的公开招标。未进行申报可能会导致高额罚款。

外国补贴条例旨在解决扭曲欧盟单一市场内公平竞争环境的外国补贴问题。该条例规定了并购交易的申报义务,并将使受国家支持的投资者在欧洲开展并购交易的交割程序更为繁琐,也将增加欧盟和国家层面的反垄断、外国直接投资以及适用的行业特定规则(例如欧盟第三能源包项下针对特定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则)项下的现有申报要求。

外国补贴条例的范围受到了广泛的批评。特别是,财务资助的定义非常宽泛,这在最大程度上增加了申报义务的可能性,而并不是重点关注具有扭曲影响的实际风险的财务资助。由此给公司带来的行政管理负担是巨大的。

一些观点认为外国补贴条例是对国家控股公司、主权财富基金或享受国家补贴公司的投资设置不合理的行政负担的一种工具。然而,如果采取有策略性且及时的方式处理,那么遵守外国补贴条例(以及反垄断、外国直接投资和其他监管申报义务)在大多数情况下应该还是一个能够有效管理的程序。

我们在本文中着重介绍企业在规划欧盟并购交易时应注意的关键问题,以便成功遵守新的外国补贴条例申报义务。

并购交易的强制申报

哪些并购交易必须申报?

根据外国补贴条例,下列并购交易须获得欧盟委员会的事先批准:

  • 其构成经营者集中(即合并或收购另一家企业的单独或共同控制权);且
  • 合并的企业之一(在合并的情况下)、被收购企业(目标企业)或在欧盟成立的合资企业,在欧盟产生至少 5 亿欧元的营业额;且
  • 所有相关企业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中,从非欧盟国家获得的财务资助总额超过5,000 万欧元。

主要问题

1. 财务资助的门槛很容易达到:考虑到财务资助宽泛的定义以及门槛的计算方式,许多国际活跃企业都很可能超过5,000万欧元的门槛:

  • 其包括任何非欧盟国家提供的所有财务资助,不仅包括政府当局,还包括其行为可归于第三国的公共或私有实体。

实务说明:这可能与国家控股公司、主权财富基金和享受国家补贴的公司特别相关。

  • “财务资助”的定义很宽泛,其涵盖

(i) 任何资金或负债的转移(例如赠款、注资、贷款、贷款担保、低于成本的融资、税收激励、债务减免、抵消经营损失、财务负担补偿及债股互换)。

(ii) 放弃原本应得的收入(例如免税和在没有公平对价的情况下授予特殊或专有权利)。

(iii) 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付款。

  • 相关财务资助总额包括非欧盟国家向整个企业集团提供的所有财务资助。
  • 即使未达到金额门槛,欧盟委员会也可以在交割前临时特别提出要求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