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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在香港,参考法币的稳定币发行人将须取得金管局发牌
  • 海外发行人如发行与港元维持相对稳定价值的稳定币,抑或向香港公众人士积极推广其稳定币,将落入监管范围
  • 按照监管制度的相对标准,发行人缴足股本要求为2,500万港元,并须设有香港办事处与稳健监控措施。稳定币如以套戥或演算法得出其价值的,则极不可能符合有关发牌准则

香港

为配合政府打造香港成为虚拟资产中心的目标,在引入虚拟资产交易所监管制度后,政府现正就稳定币监管制度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及公众咨询文件于2023年12月27日刊登,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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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万众期待的最新发展,有以下几项要点:

谁是监管者?

香港实际上的中央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将担任此职能。目前,其同时监管银行、储值支付工具服务供应商、若干支付系统和货币经纪。这是合理的,因为稳定币与储值支付工具 有许多共同之处,而金管局在监管储值支付工具方面已有多年经验。1

稳定币的定义

  • 金管局建议将其界定为符合但不限于以下说明的加密保护数码形式价值:
    • 以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表述;
    • 作为或拟作为交易媒介,用于为货品或服务付款、清偿债务及/或投资;
    • 可通过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买卖;
    • 使用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及
    • 宣称或看来是与某特定资产或一篮子资产维持相对稳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