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ed Smith In-depth

关键要点

  • 香港联交所订明了更高的企业管治标准及披露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 新规则的重点
    • 强制董事接受培训。初任董事须在其获委任后18个月内完成至少24小时的培训。
    • 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连任9年或以上,将在6年过渡期内分阶段实施。
    • 在 2028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举行的首次股东周年大会之前,逐步淘汰超额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
    • 要求发行人为提名委员会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简介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于2024年6月刊发咨询文件,就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企业管治守则》的修订建议征询市场意见。修订建议涉及现有发行人和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的企业管治的多个方面,要求在董事会效能、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多元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以及股息政策等方面达到更高的标准并加强披露。

在收到广泛的市场响应后,联交所于 2024 年 12 月发表咨询总结(“咨询总结”),在对若干建议作出修订后采纳了所有修订建议。《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修订将于 2025 年 7 月 1 日生效(而部分建议将会分阶段实施),并适用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报告》”)及年报。